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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讯:宁波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最高每月1200元

时间:2023-02-15 10:06:03    来源:慈善公益报    


【资料图】

(籍子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3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津贴,惠及全市1.1万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这次补助人群扩大,将特殊岗位津贴享受人群从养老机构扩大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等持证养老护理员。办法规定,补助对象为在本市登记法人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实际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与管理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浙里康养系统”“甬易养系统”可查询;按要求完成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其中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线上线下总学时分别不少于8、16、24、32、40学时;申请补助发放区间所对应的年度未发生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初级至高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番,即从每人每月150元、200元、250元提高至300元、400元、500元。为吸引高级技能人才,办法大幅提高技师补助标准,从原有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800元。同时增设高级技师补助,首次提出高级技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办法规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由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发放。补助资金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本级养老机构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办法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人员的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政局定期组织对享受补助人员的专项检查与数据比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存在骗取、私分、挪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关键词: 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 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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